各学院:
为落实2020年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工作要求,检验总结项目成果,现组织开展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参与范围: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2020年立项且通过中期评审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区级项目(《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评审结果列表》,见附件1)及2019年立项延期项目《吉木萨尔页岩油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可行性分析》(自治区级)。
2.结题材料:各项目需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见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纸质版手写1份),同时提交项目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以及科技发明创造作品(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经学院专家评审组审查完毕后交至校区团委备案。
后期全国大创项目平台结题录入如有其他材料需求,随时通知。
3.验收要求:各项目由所隶属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评审专家组至少由三名教师组成,其中一名正/副高级职称教师作为专家组组长),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终止。评审完毕后学院填写《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见附件3),同时提交《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学院评审专家组名单》(纸质版1份,见附件4)。
4.项目终止: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校区团委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二、结题验收时间安排
1.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隶属学院提出结题申请,上交结题报告、过程记录册、论文、科技发明创造作品等项目成果。
2.2021年5月22日-5月28日,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答辩,验收结果须在学院存档并于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区团委。
3.2021年5月31日-6月4日,校区团委审查后统一公布结题验收结果,同时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对通过结题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有效票据进行报销。
联系人:刘凡瑀 J1-II728 0990-6633055
校区团委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1)
附件4: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学院评审专家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