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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区第三届“五月的鲜花”歌咏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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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6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共青团  浏览:3792

各学院:

为响应上级团组织号召,带领校区师生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唱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区拟举办“五月的鲜花”歌咏比赛,在庄严振奋的红歌氛围中全面激发爱国、爱党、爱团、爱校情怀,展示青年风采。具体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5月10日晚20:00

活动地点:J2国际交流中心报告厅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克拉玛依市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委员会

四、赞助单位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具体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以专业为单位参赛;

2、要求每个专业组队参赛,同时须配有一名指挥;每支队伍人数不得低于40人,如有专业负责人、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参赛,现场评分加0.1分/人;

3、参赛服装不做要求,有统一服装加分;

4、每支队伍准备两首合唱歌曲,必选歌曲一首、自选歌曲一首,必选歌曲为《歌唱祖国》《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我为祖国献石油及《我和我的祖国》任选其一,自选歌曲曲目须选自《百首爱国主义歌曲库》,表演形式可创新;

5、比赛顺序由抽签结果决定,每支队伍比赛总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含上下场);

6、比赛设最佳组织奖,奖励各专业代表队总分最高的学院。

六、活动过程

1、4月16  发布通知

2、4月174月25日 各专业活动负责人报送参赛曲目、成员名单,并完成比赛抽签

3、4月26日—4月30日 各专业活动负责人提交比赛背景及伴奏音视频文件

4、5月6日 第一次比赛彩排

5、5月8日 第二次比赛彩排;

6、5月10日 正式比赛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牌及奖品;

2、二等奖(2名):奖牌及奖品;

3、三等奖(3名):奖牌及奖品;

4、优秀奖(6名):奖牌及奖品;

5、最佳组织奖(1名):奖牌及奖品;

6、最佳指挥奖(2名):证书

、联系方式

王一茜:18209900907

杨鹏飞:17399003597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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