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表彰2023年度在工会工作中无私奉献、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请各分工会于3月4日前将本单位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单电子版OA至校区工会苏晶晶。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负责人及工会委员;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积极并成绩突出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标准
优秀工会干部: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工会工作,配合校区工会和同级党委认真开展工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关心校区的改革与发展,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工会积极分子: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工会工作,全面了解各项工会政策,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工会活动。
三、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工会干部:共推选7名,石油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理学院分工会各推荐1名,行政机关、工学院分工会各推荐2名。
工会积极分子:共推荐30名,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推荐4名,石油学院、文理学院分工会各推荐6名,工学院、行政机关分工会各推荐7名。
校区工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