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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3年度工会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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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工会工作管理员   来源:工会工作   浏览:283

各分工会:

为保证分工会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会费缴纳要求,校区工会开展2023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取对象:

全体工会会员(含校本部派遣教职工及校区聘用非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收缴标准:

1.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按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合计的0.5%。根据校区2023年个人工资设定项目情况,结构性工资会员会费标准为:月工资前两项之和的0.5%,即年度会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

2.非结构性工资会员按照月工资*0.09%*12个月缴纳工会会费。

会员应收会费为校区工会计算得出后向下取整,新进入职会员按照起薪月计算收缴会费。

三、具体办法:

工会会员于5月5日-12日期间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身份证号即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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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请各分工会通知本单位工会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费缴纳,缴纳完成情况将计入工会年度考核;

2.各分工会会费收缴后将100%返给分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

3.会费缴纳相关问题请联系校区工会苏晶晶,电话:6633063。

由于本次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学生学杂费缴费平台,故显示的为“学杂费”,望周知。

校区工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