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质量,选树先进典型,推动校区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加强课堂教学能力训练,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条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青教赛)分校区、校级、省部级和国家级,竞赛坚持青年教师广泛参与,择优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赛程严谨规范。
第二章 参赛条件
第三条 参赛教师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
2.40周岁(含)以下(以比赛当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准)的在编教师;
3.参赛教师上一学期学生评教排名须位于前90%;
4.校区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的教师须至少参加一届校区青教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第三章 赛事安排
第四条 校区青教赛(含课程创意大赛、课程思政大赛等)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五条 校区青教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学院工会负责组织,要求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全员参与。决赛阶段,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校区学科设置及各学院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进入决赛名额,各学院推荐选手参加决赛,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教学材料。各学院要按照选拔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预赛方案及日程安排,以赛促练。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青教赛领导工作由青教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工会工作的校区领导、党群工作部、教(务)研部、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专家评审委员会聘任主任一人,由领导小组推荐产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院、部门推荐组成,主要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第七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校区比赛结果择优推荐教师参加高级别比赛。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八条 校区青教赛设一、二等奖,优秀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获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二等奖获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2000元/人;二等奖:奖励1500元/人;优秀奖获荣誉证书奖励;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奖励1000元/人,鼓励各学院邀请对口援建教师、银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九条 在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获二等奖奖励5000元/人,获三等奖奖励3000元/人,优秀指导教师奖励3000元/项;在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奖励30000元/人,获二等奖奖励20000元/人,获三等奖奖励10000元/人,优秀指导教师奖励5000元/项。对于一次比赛获多项奖励教师,奖励最高奖项。
第十条 设优秀组织奖。对于精心组织青教赛预选赛、党政领导重视、宣传动员充分、比赛规范有序、成绩突出的学院工会,评选优秀组织奖,奖励10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规定,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