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第一届二次教代会将于近期召开。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校区的建设和发展,特向全体第一届教代会代表征集本次会议的提案,请各位代表于3月29日下午五点前提交提案(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OA 苏晶晶;纸质版需提案代表和附议代表签字,交到J1-Ⅱ917)。欢迎广大教职工通过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反映意见与建议。
一、提案要求:
(一)教代会代表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调研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提案字数应不少于300字,字迹清楚;
(二)提案应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应当一事一案;
(三)提案人向教代会提交的提案,须有3名以上的提案附议人。附议人必须是正式代表。
二、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应为涉及校区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教学科研、校区内部管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生活福利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的立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按一般意见处理。每位代表应广泛征求周围群众的意见,确实发挥代表的作用,每位代表的提案数量不限。
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