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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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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16   作者:工会工作管理员   来源:工会工作   浏览:76

各工会小组: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即日起将开展2018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全体工会会员(含北京校区派遣教职工及校区聘用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援疆干部。

二、收缴标准:

根据北京校区工会会员会费月标准:工资前两项之和减去绩减额后的0.5%,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减额)×0.5%,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

援疆干部按照本年度在原单位缴纳的会费金额缴纳。

三、截止日期:2018年5月23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四、具体办法:

1.各工会小组长按照标准收缴会费,并存入校区账户,将银行汇款凭证及《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会会费收缴汇总表》(附件)交至J1楼Ⅰ区817室财务与校园管理部闫骏处。

2.各工会小组会费收缴后将100%返给工会小组,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会会费收缴汇总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会会费收缴汇总表》

校区工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