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4   作者:创新创业中心   来源:05-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2892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指引》(附件1),现开展校区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文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应为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距离毕业时间应至少一年。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不得超过申报学生的在校时间。

2.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跨专业联合组建团队,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仅限参与1项项目。

3.项目团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至多指导3项大创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要求有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企业导师的项目。

4.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5.往年已立项项目不得在同一类型内重复申报。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和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成果形式以高水平学术论文(录用或发表)、发明专利(已授权)、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科技成果转化、实物及发明制作等为主。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成果形式以商业计划书和行业调研报告为主。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完成企业或公司的注册、创建、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级别包括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和学院级。创业实践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和学院级

(三)项目类别

国家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其他项目。

1.重点支持项目。面向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自贸区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创项目 ”。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支持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其他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四)命题方向

1.产业命题。鼓励各学院对接企业征集命题,将企业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项目选题,项目团队以“真题真做”“揭榜挂帅”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企业在项目基础上积极申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产业命题赛道。

2.竞赛命题。鼓励各学院将各类高水平竞赛(白皮书竞赛,见附件2)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并通过竞赛命题项目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竞赛发掘、培育优质项目。

3.自选命题。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五)分配名额及资助标准

校区拟确立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1项、国家级一般项目9项、自治区级项目30项、校级项目150项鼓励各学院设立学院级项目,数量自定。各类项目资助金额标准见下表,项目经费仅用作项目组学生开展研究使用,鼓励各学院自筹资金配套支持。

类别

理工农医类

文史经管类

国家级

重点支持项目

10000元

一般项目

7000元

5000元

自治区级

4000元

2000元

校级

2000元

1000元

学院级

项目自筹

四、立项程序

1.命题征集。各学院指导教师命题,在学院网站公布命题供学生选题,鼓励各学院联系相关企业征集产业命题。

2.学生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立项表(附3),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至所在学院。

3.学院初评(5月20日前)。各学院参照项目评审标准(附件4)组织评审并排序,填写立项评审工作材料(附件5)并将申请书电子版(以“推荐序号-项目级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4.校区复评及推荐(5月30日前)。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确定复评比例,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

五、项目管理

1.中期检查:校区将于本年度12月前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核查中期报告、过程记录册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于未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阶段任务的,将按规定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结题评审:校区将于次年5月1日前组织结题评审工作。结题时,各项目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入选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要求完成各阶段资料上报及评审工作。

3.项目终止:若项目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完成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情况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备案,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4.项目参赛:立项国家级、自治区级的项目,原则上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同时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其他各类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

5.成果产出:鼓励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

6.经费报销:创新创业学院将按照《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说明》(附件6)执行经费报销工作。将于中期/结题完成30天内组织经费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者超出报销规定时间的支出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指引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竞赛排行榜单(白皮书竞赛)

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5.立项评审工作材料

附件6.2025年度大创经费使用及报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