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克教创〔2025〕3号)(附件1),为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校区众创空间现面向全校遴选首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校区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项目团队至少有1名校区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所申请入驻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项目优先考虑。
3.已经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应有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和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未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请入驻团队须自觉遵守校区及众创空间相关管理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校区支持
校区众创空间位于C9教学楼一楼,为孵化期内的入驻项目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政策:
1.众创空间为入驻创业团队(公司)提供免费办公场地,每个入驻团队基于现有人数最多可申请3个工位,原则上入驻时间不超过2年;
2.众创空间定期组织入驻团队参加专题讲座、沙龙、交流活动;
3.众创空间可以协助条件成熟的入驻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
4.入驻项目的团队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学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可获得项目对应学分的2/3,其他成员分享项目对应学分的1/3)。
三、考核机制
1.创新创业学院对入驻项目组织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终止协议,团队迁出众创空间。
2.入驻期间,项目团队违反校区及众创空间相关管理规定,创新创业学院有权解除其入驻协议。
四、遴选程序
1.项目申请
项目团队于4月14日前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入驻申请,将以下材料发至学院邮箱,文件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申报材料:
(1)《众创空间入驻创业项目申请表》(附件2);
(2)项目介绍PPT;
(3)已注册公司团队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专利论文、营业流水等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
各学院初审批准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3.项目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对项目进行资质初审,组织通过初审的团队进行项目现场路演,择优确定拟入驻创业团队,具体路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公示
创新创业学院公示拟入驻项目团队信息。
5.项目入驻
创新创业学院与项目团队签订《校区众创空间入驻协议》,并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院/单位 | 联系人 | 邮箱 | 电话 |
石油学院 | 张孟凡 | 6633512 | |
工学院 | 陈烁 | 6633370 | |
文理学院 | 李菀儒 | 6633216 | |
工商马院 | 付先峰 | 6633127 | |
创新创业学院 | 石奥林 | 6632032 |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