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2024年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6-20   作者:创新创业中心   来源:05-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775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以及教务部《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和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创新创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学院成立2024年微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创新创业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组长:林莉

成员:陈昊、张孟凡、陈烁、李菀儒林益帆

秘书:莫尧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品学兼优,学风诚信,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3.对创新创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招收专业及人数

序号

微专业名称

拟招收人数

1

创新创业

60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于62324:00前,填写校区创新创业微专业报名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ePNirYt.aspx,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报名成功后,请扫二维码加入创新创业微专业报名企业微信群,后续将通过通知群发布微专业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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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微专业报名

企业微信群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625日前,创新创业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审核。

五、教学管理

1.录取为微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创新创业微专业课程分为理论教育模块、能力提升模块和双创实践模块,其中理论教育模块课程为校区通识选修课程,微专业学生自行选课学习,微专业课程教学、考核等要求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创新创业微专业2024级培养方案见附件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单独制发。

3.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4.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微专业培养要求的,经学院审核,报教务部审定后,校区发给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教务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学费

创新创业微专业学费由学校承担,不对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所有报名学生须在2024623日前加入创新创业微专业报名企业微信群,后续将通过通知群发布微专业相关通知。

联系人:莫尧    联系电话:0990-6633039


创新创业学院

2024617

附件 创新创业微专业2024级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