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部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量:487
根据校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教职工2021年度岗位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中石大克校区人〔2021〕45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机关职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石大克校区人〔2019〕38号),财务部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召开部门工作总结会议,根据考核情况讨论确定2021年度部门教职工考核等级,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闫骏、李小青为“优秀”考核等级,赵立、朱亚丽、汪川为“合格”考核等级。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共计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4日前向校区副校长、总会计师张红艳(电话:0990-6633606)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