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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 就业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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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31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353-工学院   浏览: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石大京党〔2021〕59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试行)》(中石大克校区学〔2022〕3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实际,决定开展工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表彰范围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各系、专业、班级、西部就业先进集体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促进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包括班主任、辅导员、专业负责人、帮扶教师等)

(三)就业工作进步奖:就业进步达标专业

(四)就业工作贡献奖:积极参与就业工作的班主任、辅导员、专业负责人、帮扶教师等

(五)先进就业单位:签约毕业生最多的3家单位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就业率达到85%(含)以上的各系获得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并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2.就业率达到90%(含)以上的各专业获得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并给予800元现金奖励;

3.就业率达到90%(含)以上的各班级获得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西部就业率达到50%(含)以上的各专业获得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奖励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包括班主任、辅导员、专业负责人、帮扶教师等),总计评选6人,对获得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三)就业工作进步奖

就业率达到80%(含)以上且与上一年度同期就业率相比,提高幅度在5%(含)以上的专业获得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并给予800元现金奖励。


(四)就业工作贡献奖

凡所带班级就业率达到80%的班主任、辅导员,专业就业率达到80%的专业负责人,所帮扶学生全部落实就业的帮扶教师授予就业工作贡献奖,颁发证书。


(五)先进就业单位

毕业生签约人数最多的单位,总计评选3家,对获得奖励的单位颁发证书及奖杯。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就业单位通过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截至2023年6月15日)计算产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系推荐于2023年6月7日前将推荐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至卢薇处;

(二)研究确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牵头,各系、学工队伍等负责人共同组成评审小组,确定各类奖项获奖单位及人员,报请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学院全体师生要以此次总结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校区毕业生重要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引导毕业生到祖国西部建功立业,促进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就业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2:就业工作贡献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