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其安全和完整,校区将于2017年1月5日-1月6日,在校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固定资产自查及复核(抽查)等工作。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时间:
1、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与校园管理部人员及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对各单位的资产自查进行抽查和复核。
(1)自检自查时间: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4日
(2)各部门将2016年资产台账于2017年1月3日13:00前发财务与校园管理部
(3)各部门资产抽查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6日
2、各部门在自检自查中应该完善部门固定资产台账信息,固定资产管理者要落实到位,固定资产条码要粘贴完整,做到一物一码,账物一致。
二、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步骤,责任到人。
3、认真实施: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自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虚报。
4、加强监督指导:财务与校园管理部将对各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提供服务,展开监督指导,对资产自查结果进行认真复查,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
财务与校园管理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