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校区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工作安排
1.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工作将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办理,请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于6月7日前到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720 )填写迁移地址。
2.迁移证领取:校区统一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到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720 )现场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因未返校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来的,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需要提供:●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附件)● 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口迁移类别
1、派遣至单位:应届毕业生与落户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户口迁移地址后,本人到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720 室写明落户单位户口迁移地址,并签名确认。
2、出国留学、未落实就业去向或就业单位不解决落户等情况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均迁回原籍所在地,请提供家庭户口页详址。
3、升学的毕业生:请学生提供录取学校的迁移地址,本人到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填写升读学校的集体户口页详址,并签名确认。
三、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户口迁移证”代表户由一地迁出,正在迁往另一地,手续正在办理中,不代表户口,若不办理落户手续,即没有户口。户口迁移证一般有限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明内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方式: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行政楼720室),宋老师6633059。
附件:委托书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1年5月28日